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,按照《河北经贸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并报学校批准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组及成员
为确保我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序进行,学院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、导师组组长和导师代表为成员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组,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和管理工作。
二、复试比例、复试形式及内容
(一)复试比例
鉴于本院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总数,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名单为准。调剂考生复试比例及名单待调剂系统开通后视报名情况决定。
(二)复试内容
复试科目包括:
(1)英语(含专业英语)能力测试(20分)。
(2)专业能力测试(80分)。
(1)和(2)一同进行,时间不超过20分钟。
(3)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(每门100分),每门考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专业 |
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|
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|
086000生物与医药(专业学位) |
生物工程概论 |
《生物工程概论》(第一版),陶兴无主编,化学工业出版社,2010年 |
酶工程 |
《酶工程》(第三版),郭勇,科学出版社,2009年 |
1204Z1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|
食品安全学 |
《食品安全学》,张小莺,殷文政编,科学出版社,2012年 |
食品工艺学 |
《食品工艺学导论》,蒲彪,艾志录编,科学出版社,2012年 |
(三)复试形式
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防疫需求,我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,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的形式进行(详见研究生学院挂网复试须知)。研究生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统一网络复试平台。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提交材料,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,并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。缺考或拒不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的考生,其复试录取资格将被取消。
三、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
1.复试资格的审查
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,同时自行保存好原件,用于资格审核。(带★的为复试前必须提交的材料)
★1.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照片(正反双面)
★2.初试准考证照片或截图(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)
★3.近期免冠证件照(电子版)
★4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(电子版或网络截图即可)
★5.学籍学历证明电子版或扫描件(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”;往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及学历证书扫描件;国外学历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)
★6.思想政治鉴定(空白表格下载链接https://yjs.heuet.edu.cn/info/1032/1096.htm)
7.体检表
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,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项目需包含心电图、肝功、胸片等项目,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。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我校。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研招办,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。
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,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。
2.材料提交方法
复试的考生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5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:sg87655680@163.com,并接受审查,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、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四、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
(一)一志愿考生复试
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5月15日完成材料审查和复试系统测试,5月18日进行正式复试,5月20日前公布复试结果。
工作流程:
复试人员培训、平台实操演练、审核考生上报材料、复试组安排、考场安排、远程复试、成绩登统及上报。
★对复试考生的告知与提示:
1.复试顺序随机产生并提前告知考生;
2.英语与专业能力的测试采用当场问答形式(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采用远程笔试形式);
3.正式复试前,考生会有平台演练等环节,相关信息复试组老师会在演练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;
4.建议复试考生提前备好安静的复试环境、稳定的网络信号、笔记本电脑(带摄像头、麦克风)。
(二)调剂考生复试计划于5月20日开始,流程如下:
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→公布调剂信息→调剂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→公布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→审核考生上报材料→通知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调试→复试实施→评分→核分并登统→拟录取。
五、拟录取名单的确定
(一)录取顺序
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,按照一志愿考生、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,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。同一专业内,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队,依次拟录取。
(二)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
最终成绩=(初试成绩+初试加分项)×70%+复试成绩×30%
在上述计算公式中,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(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);
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,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如下原则录取:1.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;2.优先录取校内调剂考生3.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;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,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;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,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。
六、应急预案
第一条 复试期间复试工作人员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。
强化复试工作人员防疫措施,早发现早处置。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需满足防疫要求,进入复试场地前需测体温,复试全程戴口罩。如复试期间确实发现工作人员身体不适的,应按各级防疫要求进行处理,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院级复试工作组,相关工作移交其他人员执行。
第二条 复试期间考生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。
提醒复试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,确保复试顺利进行。复试期间如遇突发性事件无法正常复试的,暂停复试,及时处理。事后考生须及时提交相应证明,经审核情况属实的,由复试小组研究并报学校采取相应处理办法。
第三条 复试过程中网络、设备、技术等问题的处置。
复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、设备等问题,导致复试不能正常进行的,暂停复试进程。复试小组秘书及时与考生沟通,确定原因,逐级上报,合理处置。
第四条 网络复试平台出现重大故障无法修复的处置。
暂停复试进程。及时与考生沟通,做好稳定工作;同时积极与平台技术方沟通,如确实无法运行,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启用备用平台,完成复试工作。
第五条 如遇其他足以影响复试正常进行的情形,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妥善处理。
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负责解释。